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聶德權:尊重國歌毋須憂誤墮法網

時間:2018-03-24 03:15:07來源:大公網

  圖:聶德權(右)昨到訪觀塘區,並重遊舊居坪石邨,與舊街坊閒話家常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首次討論《國歌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並且禁止公開和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只要市民尊重國歌,就不用擔心誤墮法網。

  多個建制派議員支持《國歌法》立法,認為是應有之義。經民聯林健鋒表示,國歌是國家的象徵,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是天經地義的事,侮辱國旗和國歌事件曾在港發生,認為應該盡快立法。

  批評有人危言聳聽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有人危言聳聽,聲稱將來路過時代廣場遇上大電視奏國歌,假如不肅立就會受罰,希望局長作出澄清。聶回應指,條例草案會列明參與及出席奏唱國歌的場合,需要肅立和莊重,「你是路過,或者之前有人說在茶餐廳看電視,或者路過行經電視機播放國歌,這些並非奏唱國歌的場合。」李追問,外界的講法是否危言聳聽,聶說「是」。

  實政圓桌田北辰表示,如果有人在一個沒規定要唱國歌的場合,別有用心用擴音器播放國歌,例如立法會「拉布」,不肅立是否犯法。聶回應:「別有用心的話,都是第15條規管,是否公開或故意作出侮辱國歌的行為。只要尊重國歌,市民絕對不用擔心,亦不會誤墮法網。」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聲稱,《國歌法》通過立法之後,是否不能公開播放李克勤的《球迷奇遇記》。

  聶表示,看不到那首歌本身有問題,亦看不到會構成違反《國歌法》第15條。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