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加強規管放債人 首階段8月實施

時間:2026-03-14 06:02:32來源:大公报

針對外傭過度借貸問題,財庫局公布8月起實施首階段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俗稱:財仔)措施,包括設定「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月入6000元或以下人士,每月還款不得超過收入35%,月入6000至1.2萬元人士,佔比不得超過40%,以現時外傭最低工資月入5100元計,兩年合約期,即最多可借到約4.2萬元。另還款期不得長過僱傭合約剩下的年期。

財庫局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決心進一步強化放債人監管,保障市民權益,當局將於下月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和各項措施的細節。\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財庫局去年就加強規管財仔進行公眾諮詢,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回應者十分支持加強規管放債人,認同應採取針對性措施處理過度借貸問題。當局表示,將分兩階段實施相關措施。第一階段措施將於今年8月實施,主要涵蓋設立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規定放債人須在其借貸廣告中,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而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則將於明年6月實施。

還款期不得長過剩下合約期

文件顯示,實施「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確保借款人每月還款金額不會超出其負擔能力。此外,考慮到部分借款人沒有固定收入,建議放債人按照借款人過去3個月或12個月的入息紀錄,取其以較高者作為計算其每月平均收入的基準。另外,放債人在批出無抵押個人貸款時,還款期不可長於借款人僱傭合約期所剩下的期限。

另外,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或會提供貸款諮詢人,針對有僱主因其外傭借貸而被滋擾的情況,當局擬修訂現行放債人牌照條件第13條,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提供貸款諮詢人,加強保障公眾權益。若放債人未能聯絡借款人,應透過其他方式了解借款人的去向,而不應聯絡貸款諮詢人。

對於有意見提出吊銷外傭工作簽證,當局表示入境處一直嚴格把關,在審核外傭工作簽證申請時會整體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外傭的行為操守、前僱主提供有關外傭的紀錄,以及提早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此外,外傭前僱主可向入境處提供有關提早終止合約的原因,包括過度借貸問題。入境處會保留有關紀錄,作為日後審理該外傭再次申請工作簽證或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的其中一項考慮因素。

另一方面,警方一直密切監察與非法放債相關的罪案趨勢,會交由刑事偵緝隊伍作出跟進,以及因應情況採取適當執法行動,包括情報主導行動。為加強打擊非法放債行為,警方會以「洗黑錢」罪名,調查及檢控任何出售銀行戶口予高利貸集團的人士,並會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此外,警方會加強情報搜集,以及與相關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並定期為前線人員提供適當訓練,加強偵測和處理相關案件能力。

次階段「信資通」明年6月實施

第二階段加強規管方面,當局建議所有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的放債人,須向「信資通」提供其無抵押個人貸款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包括借貸申請、已獲批的貸款詳情,例如信貸額度及未償還金額,以及還款紀錄等資料。考慮到低收入人士(包括外傭)的借貸風險相對較高,若放債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涉及每月收入低於12000港元的借款人,不論放債人業務規模,均須加入並使用「信資通」作無抵押個人貸款申請的評估。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