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傭過度借貸等問題,特區政府今年八月起加強規管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上限等,其中月入六千元或以下,每月還款佔入息比率不得超過35%,而還款期不得長過僱傭合約剩下的年期。政府並禁止放債人要求提供貸款諮詢人。明年6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規管,放債人每三十天內須向「信貸通」上傳借款人信貸資料。
外傭過度借貸,逃債一走了之,令僱主及其家人不斷受到「收數佬」滋擾,事件屢見不鮮。新規定必須嚴格執行,才能減少僱主無辜被連累。待明年第二階段規管措施推行,金融管理機構全面掌握外傭借貸資料,才能避免出現外傭同時向多間財務公司借貸的情況。
當局的措施只是針對合法財務公司,無法避免外傭向黑市財務公司舉債,當局須加強打擊非法借貸活動。亦要做好宣傳和教育,令外傭知道黑市財務公司背後不少是跨地域的非法組織,即使外傭回到祖家,亦逃避不了被追債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