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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的所謂決議

時間:2026-01-23 06:02:21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李清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藉黎智英案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歐洲議會以偏概全、嘩眾取寵,對《香港國安法》的重大歷史意義及其對香港特區帶來的積極影響視若無睹,反而扭曲事實、抹黑香港特區和《香港國安法》及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但對其他國家政府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嚴厲執法,卻不曾置喙,這全然是卑劣政治操作,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並讓世人看清歐洲議會不顧廉恥的「雙重標準」。

「此外,歐洲議會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黎智英案』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就肆意發動攻擊,污衊和攻擊特區政府,完全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發言人指出,法庭就「黎智英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國安法》第五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發言人重申,「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黎智英根本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背後推手,是切切實實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其中一名高層人員甚至稱之為「鳥籠」自主。

發言人表示,懲教署在處理黎智英的羈押安排時,跟其他在囚人士一視同仁。「黎智英在羈押期間所獲得的醫療服務是完備的。所有懲教院所都設有醫院或診療室,由衞生署派駐的醫生和擁有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提供24小時的醫療服務。醫院管理局與衞生署所屬的專科醫生會定期到訪有關院所,為在囚人士提供專科診症和治療服務。假如情況嚴重,在囚人士會被立刻轉送到公立醫院治理。

發言人指出,在2025年8月的公開法庭聆訊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已向法庭清楚表明,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懲教院所為黎智英每日安排醫療檢查,且對黎智英在懲教院所內獲得的醫療服務沒有任何投訴,法官表示懲教署值得稱讚。於一月十二日的法庭公開聆訊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確認黎智英就他的羈押安排沒有任何投訴。

發言人指出:「任何借本案炒作詆毀香港特區法治和人權狀況的人,都是歪曲事實、毫無誠信之徒。特區政府強烈呼籲歐洲議會及早認清事實,回頭是岸。特區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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